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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法公开征求意见,推动我国医疗高质量发展

2021-06-17 17:10:52
 
源起基金了解到,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公告,正式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源起基金认为,这意味着,中国首部《医疗保障法》已经完成初稿起草,医疗保障正式步入法制化建设的实质进展阶段。与此同时,推动了我国医疗高质量发展。
 
 
《医疗保障法》的制定与出台为什么重要?
 
对此,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曾在其提交的一份议案中这样表示:“医疗保障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但我国现行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应有的法律规范,目前的主要依据只有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制,无法规制超越劳动关系之外的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实践中日益暴露出一些问题,已经影响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此外,医疗保障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完整体系,不仅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这一主体性制度安排,也涵盖了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以及各类慈善公益性医疗保障项目,需要完整的法律来规制。社会保险法中有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无法涵盖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等均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因此)制定医疗保障法势在必行,应当尽快启动立法程序。”郑功成说。
 
 
由国家医疗保障局主管、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主办的医疗保险专业媒体—《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同时发文指出:“近年来,我国医保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是,要实现全国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有一部纲领性的、全面的医疗保障法律,这部被寄予厚望的法律就是《医疗保障法》。《医疗保障法》能够为实施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引领方向、保驾护航。尤其在党的十九大全面开启加快国家现代化进程新征程,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大背景下,医疗保障作为中国特色民生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主干项目,势必要尽快进入法治化轨道。”
 
“而今,这部业界期盼已久的《医疗保障法》终于正式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医保法制化建设的里程碑事件,也将推动我国医疗高质量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文章表示。
 
此次《医疗保障法》共分8章70条,征求意见稿中,对医疗保险的筹资和待遇、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定。
 
明确提及,要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扩大重疾险等保险产品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定为职工和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管理,推进商业健康保险有序发展。
 
同时,要建立和发展长期护理保险,解决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民,缴费合理分担,保障均衡适度,筹资和待遇水平动态调整。制定完善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相适应的失能评估和需求认定等标准、基本保障项目范围以及管理办法等。健全符合长期护理保险特点的经办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制度体系建设,鼓励建立多元综合保障格局。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推进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现代化治理,积极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源起基金认为,此次《医疗保障法》是在为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不断加码,医疗健康产业受到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市场空间以及抗周期性等维度具有优势,人口老龄化带来需求的持续增长,技术进步带来供给的不断增加,基本医保覆盖和商保补充提高支付能力等驱动因素进一步推动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
 
从长期来看,医疗健康是大势所趋,源起基金顺势而为,关注创新医疗和生物制药产业,深入分析,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多赛道布局,全面覆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医疗细分领域,携手众多优秀医疗企业共同发展。源起基金认为,新时代赋予新使命,只有把自身发展与大国崛起的战略联系在一起,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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